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4 16:22:00
今年3月1日,上海出台了《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,针对纠纷重灾区——健身行业,推出预收资金限额、限数、限期的标准。如今,新规落地已一月有余,消费者反响如何?商家又是如何应对新规?
《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经营者不得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或者变相收取:
金额超过5000元、时长超过24个月的会籍类预付款;
金额超过20000元、次数超过60次的课时类预付款;
金额超过5000元的储值类等预付款。
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。经营者与消费者续约后,收取同一消费者的预收资金余额,以及所对应的服务期限、次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。
消费者 吴佩岚:自己作为消费者不会受到门店要求买长期卡的那种压力,资金又比较安全。
消费者 张鼎臣: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,我认为不管是从心理压力上还是从资金的压力上都是减小的。
在走访中,不少健身行业从业者表示,新规让整个行业从“销售导向”回归“服务优先”,有利于重建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信心。
某健身企业负责人 罗思杰:健身行业规范了,所有的小伙伴才会感受到,健身房不是天天卖课,不是天天逼业绩,所以我觉得这是好事情。
某健身企业负责人 张哲瑜:现在首先需要去解决消费者信任的问题,如果消费者对这个健身行业是信任的,且有信心的,我认为他们会第一时间是先愿意去消费。
主动提示健身卡预付款风险
推动资金存管落地
在《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,除了核心条款——对预售资金设立“三限”标准,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?
《实施办法》要求经营者通过经营公示和书面告知,向消费者提示预付款风险。目前,据此设计制作的统一模板已向企业推广发放,不少健身门店和体育场馆已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经营场所租赁期限等经营信息,并承诺使用最新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合同示范文本。
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 孙崇:合同示范文本比以前更透明了,比如说,不能超出租赁期去售卖。我们也把“三限”的规定写在示范合同里面,不可以超卖。
为防范资金风险,《实施办法》中还提到了对预收资金进行资金存管。目前,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平台正在优化建设,一些健身企业已经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试点对接,实现购卡后预收资金直接划转至专管账户的源头管理模式。
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